穿书成男二,对阴鸷反派见s起意,威胁加强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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陆臻穿越了,一觉醒来,发现自己穿到之前看过的一本狗血言情里,成了里面对女主深情不悔却有缘无分的富二代男配。 呃…说实话他不是很感兴趣! 一来他性别男,爱好男,对女的无感,二来他喜欢那种征服起来有成就感,带劲的,可女主一脸的小白莲模样瞬间让他出戏,面对面能走神十万八千里,就别说什么吸引力。 所以近来他也不怎么纠缠女主,和之前隔三差五献殷勤的表现几乎天壤之别,但偏偏几天不去找人,女主自己倒找上门来。 这发展着实让他无语。 好吧,在中,最开始女主是喜欢他这个男配,可惜两人家世悬殊,门不当户不对,男主这边家里人死活不同意,女主也自卑,两人一直没成,后来女主被男主强取豪夺,开启一系列狗血之恋… 想到自己当初看到过的设定,陆臻黑了黑脸。 对面,女主白晓薇说了许久的话,都不见他反应,不禁有些泄气,只好自顾自地喝橙汁,谁知没喝几口,视线忽然暼到一个进店的身影,脸色即刻一变。 是男主秦无咎,还有他“朋友”—穆子裳。 作为男主,秦无咎必定是一身霸气,走路生风,英俊多金大长腿,这自然不必多说,而跟着他的穆子裳,却是里实实在在的反派boss,看起柔美无辜,实则心狠手辣,钦慕男主,为了从女主手中抢回男主,干了不少伤天害理的事,呃,当然,主要还是害女主,是剧情的主要推动者与男女主感情的搅拌器。 按理说,这样的人,但凡穿书的人带点浅薄的正义感,都会敌视才对,但陆臻并不如此,他不但不敌视穆子裳,还觉得他很“漂亮”,就像一朵带刺的毒玫瑰,虽然扎手乃至要命,但若能完全采摘到手,放在屋子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