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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他喝了一口咖啡,继续在电脑前打字。 他是一个作家,在大学的时候就会写些文章,大学毕业後有了工作,也仍是时不时会写些东西。 工作了一两年之後,他发现自己的兴趣果然还是在写作之上,便辞掉了工作,专心在家写作。 他开始会写些长篇,不是时下流行的年轻人的消遣读物,而是更偏重於剧情和理论架构的y科幻类型,当然也会有一些现实向的。意外地很受欢迎,出版的书也卖的很好,他的收入因此也不少。 由於长期宅在家里,所以他的皮肤很白,加上本就生的一副清秀的面庞,使他整个人看上去安静文弱。 在他察觉到对男人的情感的时候,也是他的第一篇长篇要完结的时候,他当时真的震惊不小。 他从没想到自己可能是同X恋,因为他在上学的时候也交过几个nV朋友。只不过同X恋就算了,只是没想到他Ai上的居然是他自己写的中的男主。 这困扰了他很久,他一开始百分百肯定这只是错觉,毕竟写肯定要把注意力都放在男主身上。但是他的脑海里印刻着男主的一举一动,每每想到他,内心就会生出很可Ai的感觉。 他觉得自己有些不正常了,他甚至停笔了好些时候来制止自己cH0U了风的大脑。 只是思念却挡不住,他想男主了。 於是,他坐在电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