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六章 十二年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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位置高了就能好过一点,领的钱也多一点。于是他更努力地训练,在每一次体能大赛中都是第一名,他也从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兵做到了班长。 这个过程中他认识了一个青年。青年入伍的时候阵仗很大,他以为又是一个有钱人家送进来体验生活的,所以并没有想接近的意思。可青年就像夏天躲在草丛里咕咕叫的蛐蛐儿,一个劲儿地在秦默身边转悠,赶也赶不走。 他总是在中午吃饭的时候给秦默占一个位置,然后拉着他喋喋不休地讲各种事情。早晨跑步的时候秦默总是跑在第一个,刚来的青年也总要挨着他,不过后来体力不支了就会慢慢被甩在后面。他有一个哥哥,比他大个十岁,只要准许探望就一定会来看他,还会一并带很吃的用的。青年每次都会把东西分一大半给秦默,说是太多了放着也是浪费,不如一起用了。 久而久之秦默发现他和那些游手好闲的纨绔子弟不一样。青年训练起来是不要命的认真,和他自己比起来是有过之而不及。他后来问过,为什么要这么拼命,毕竟他家里也不像是差钱的样子。 青年只说,他要早点完成任务,因为家里有人在等他。他要回去,越快越好。 那个时候秦默还不知道他口中等的人是谁,只以为血气方刚的男孩子,估计有个读大学的女朋友之类的。 直到那一天。 三年过去了,他一直不愿意去回忆那天的具体情形。每一次的回忆都拉扯着他的神经,每一段记忆都让他撕心裂肺地疼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