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 好端端的人去什么夜店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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了用弹弓打鸟的年龄,并度过了一个不知所谓,充满性和暴力的青春期。于是他把目标换成了他的亲哥哥:一开始,放掉他自行车的气,曹志远只当他顽劣,对他谆谆教诲;后来,孙志彪撕碎一本他心爱的书,他不得不对他万般训诫;直到孙志彪毁掉他几块昂贵的表,他忍不住发怒:“孙志彪,你有什么毛病?”他气得口不择言,发抖的手揪着他的领子责问。孙志彪知道那怀表是他母亲的遗物,而看那张一本正经的白脸被愤怒涂满红色,他感到一阵头皮发麻的快乐——终于,在这个一切都陌生的家里,他找到了一点可堪啜饮的熟悉。这种多巴胺分泌的原理很简单:第一次它带给你轰炸灵魂一样的喜悦,第二次他减半,第三次你再也找不回那种大梦一场的快感,你开始疯。孙志彪在曹志远身上找的快乐与此同理,那种让他大脑皮层每一个细胞都在叫嚣发狂的狂喜消失得也很快,仿佛在逼他以一种更疯狂的方式去摄取这种养分。这当然是一个炸弹,引信在十年前点燃,注定在某一天爆炸:而这一切来得并不突然,可以说冥冥中已注定。 总有人觉得孙志彪有勇无谋,其实不是,他只是疯,其次,海洛因烧了他的脑子;而他在清醒的时候对于作恶别有一套心得,可以说天赋异禀。他算计曹志远很简单,只要在酒吧和一堆狐朋狗友夜不归宿:他知道曹顺华一定会谴他来寻他。 因此,方法很简单:劝他喝一杯,“哥,我的好大哥,今天你这么扰我兴致,但没关系——只要你喝一杯我就跟你走。” 他一定会喝的。那杯混